Wikipedia talk:方針與指引

这篇文章已被学术论文作为一个参考文献来源引用。引用这个条目的论文是:
于嘉於2005年8月20日所著作的“网络时代的百科全书--维基百科”,來自《图书馆论坛》。

(為免自我參照,本模板僅限於放在討論頁的頁頂,敬請留意!)
  • 别管那么多(提議考慮中)

为什么后面有个提议考虑中?是编辑者个人观点吗?如果作为方针和指引,最好还是将文字在talk页讨论的较完备再修改正文,是不是?--Panda 04:59 2005年5月20日 (UTC)

本頁被認為是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

這句是英文文法的中文 建議用【本頁是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即可 書包 18:31 2005年6月23日 (UTC)

目录

[编辑] 方針狀況宣告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是不是要作一個模板,使用戶很容易知道每一個方針的狀況是下列中的何者:

  1. 已經經由討論取得共識。
  2. 已經經由投票通過。
  3. 討論中/投票中。
  4. 翻譯自英語維基百科,尚未經過中文維基百科社群討論或投票。
  5. 剛由用戶進行過重大修改,尚未經過社群討論或投票。

用一個統一的格式把方針的狀況講清楚,也趁機整理一下我們的方針。--mingwangx (talk) 05:49 2006年4月12日 (UTC)

大力(+)支持,现有的模板是Template:policyTemplate:proposed。还有别的吗?-无名无形 22:07:10 2006年4月12日 (UTC)
非常好的建議!!--ffaarr (talk) 00:43 2006年4月13日 (UTC)
能不能用單一模板來作這件事呢?狀態改變的時候不要換模板,改個參數就好。(現在有辦法這樣作嗎?呃~我對技術問題很沒概念啦!)--mingwangx (talk) 02:41 2006年4月13日 (UTC)

我不会用参数模板,先用不同模板。总结一下:

  1. 正式方针:已达成共识,模板:Template:policyTemplate:方针);
  2. 已通过的指引:大多数人接受,相当于惯例,模板:Template:guidelineTemplate:指引);
  3. 讨论或投票中的方针或指引,模板:Template:proposedTemplate:提议);
  4. 引进其他语言维基的正式方针,模板:Template:引进方针Template:imported policy),这个到底有多少效力?
    发现了英文方针模板:Template:Policy-enTemplate:英文方针)。还有英文指引模板:Template:Guideline-enTemplate:英文指引)。
  5. 重大修改的(达成公识的)方针或指引,模板:Template:policy-change-warningTemplate:方针变化提示
  6. 重大修改的未达成公识的方针或指引,模板:Template:修改方针提示
  7. 被拒绝的方针或指引,模板:Template:未通过的方针

还有什么,请提醒我。我先整理这些。-无名无形 13:53:37 2006年4月13日 (UTC)

為方針定位這件事本身似乎應該算是一個方針,是不是應該以創建一個新方針的方式來討論這件事?另外,除了討論要用哪些模板並設計之,我也建議建立一個集中管理所有方針狀況的清單,清單上的狀況是由大家討論出來,而各方針頁面上的模板必須與這個清單一致。--mingwangx (talk) 15:24 2006年4月13日 (UTC)
不错,不过中文维基还没有最基本的方针和指引,比如:Wikipedia:共识Wikipedia:破坏Wikipedia:如何创建方针,这些都是从英文维基引进的,我认为应该尽快通过Wikipedia:共识方针,这样才能有通过其他方针的基础。-无名无形 10:49:59 2006年4月14日 (UTC)
但是,关于Wikipedia:共识,在英文维基都有相当的争议,一些人认为应该同绝对多数合并。所以,关于“共识”达成共识很难呀!-无名无形 10:55:17 2006年4月14日 (UTC)
我把已有的方针都整理加入在Wikipedia:方针列表里。-无名无形 12:15:44 2006年4月17日 (UTC)

[编辑] 修改了英语维基百科方针、指引、格式指引模板的内容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11:50 2007年2月10日 (UTC)

把翻译自英语维基百科方针({{英文方针}})、指引({{英文指引}})、格式指引({{英文格式指引}})的页面的地位从正式方针、指引、格式指引降低到维基百科提议,欢迎讨论。另外,准备建立{{元维基方针}}、{{元维基指引}}模板,这些是作为直接继承关系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不需要共识,有点独裁,不过他们是老板,没办法。-下一次登录 14:38 2007年2月2日 (UTC)

看到在元维基上的相关讨论,对于一种语言维基百科方针在另外一种语言维基百科中的效力,好像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并不统一,参见http://meta.wikimedia.org/wiki/Talk:Wikipedia_policies。-下一次登录 14:59 2007年2月2日 (UTC)
越看元维基越觉得它的运作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中文维基完全可以独立于任何其他维基和元维基成立自己觉得合适的方针和指引,甚至是威尔士公布的“独裁”方针,也仅仅只适用于英语维基,而不适用于其他维基计划(至少存在争议,比如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决不可能适用于维基词典)。对于这些方针,我们作为中文维基的编辑者有权力选择接受,也有权力选择拒绝,唯一的依据应该是看对中文维基百科今后的发展是否有好处。最后,讲一个亲身经历:我在英语百科中注册“下一次登录”用户名,结果2分钟就被封禁了,原因是违反了“拉丁字母用户名”方针,那个方针的初衷是避免英语用户看到乱码。像这种方针中文维基是绝不能借鉴的。-下一次登录 16:14 2007年2月2日 (UTC)
下一次登录, ( 拉丁用户名一事:你幾時註冊?en:WP:U#f5f1ff with non-Latin characters只建議簽名時用拉丁譯文。未言禁止。)有些方針未寫、未寫完、未譯完 或譯錯(故方針實行前應先詳細討論、消化),有需要時亦可參攷其他維基。惟維基百科屬於維基媒體,故應循五大支柱及基本事項。最初的方針作者 Larry Singer 是哲學人,慮事很週詳。---Hillgentleman | 21:49 2007年2月2日 (UTC)
那就是英语维基管理员滥权了,参见封禁记录。-下一次登录 21:49 2007年2月4日 (UTC)

Wikipedia:方針與指引的“方针是如何决定?”一节说,使某项方针成为正式的一种方式是“由津博(Jimmy Wales)或维基媒体理事会(Wikimedia Board)制定及颁布。”这样的方针不需要中文版的共识。--Wikijoiner 07:04 2007年2月3日 (UTC)

问题是Wales制定的方针基本是针对英语维基的,当然也可能适用于其他维基百科,但不100%适用。有没有中文维基媒体理事会,专门处理中文维基百科和其他中文计划?还有,在英语维基百科中Wales或理事会颁布过哪些方针呢?“中立”,“可供查证”,“可靠来源”?还有吗?-下一次登录 21:44 2007年2月4日 (UTC)
移动完毕。-下一次登录 11:50 2007年2月10日 (UTC)

[编辑] 方針和指引太多且繁複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最近查看Wikipedia:方針與指引,只覺得一個字:煩!而且,看過這些規則後,應該會理解為甚麼一些資深用戶,亦對規則細節不太清楚。歸根究底是目前的內容太多、太重複。

有些內容例如:

  1. 表明出处應該和可供查證性質相同;
  2. wikipedia:不要華而不實wikipedia:胡言亂語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也應納入wikipedia:內容典範諸類的文章。
  3. Wikipedia:方針三連擊Wikipedia:五大支柱也是莫明奇妙分成兩個章節。

不如一些資深用戶,一起簡化規則,把重複或相關的內容合併,規則太分散,真有點無所適從。--Kevin wong 16:00 2007年3月10日 (UTC)

這裡的活動很容易造成某種「我們真的在寫百科全書」的假象。有些人在這裡混出一點資歷,就以為自己是知識分子。很不幸他們真的不懂規則,經常被邏輯謬誤欺騙。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 Toytoy 16:16 2007年3月10日 (UTC)
英文維基百科已簡化基本方針。en:Wikipedia:Attribution取代過住en:Wikipedia:Verifiabilityen:Wikipedia:No original research以及en:Wikipedia:Reliable sources三個方針。即只,英文維基百科現時只有兩個基本方針,即是en:Wikipedia:Neutral point of view以及en:Wikipedia:Attribution。不知道中文維基百科有沒有行動。HenryLi 05:16 2007年3月12日 (UTC)
支持Kevin wong。-- tonync (talk) 06:29 2007年3月12日 (UTC)
支持Kevin wong。保持将将能够工作,同时保持简单,这可能就是靠志愿者书写百科全书的一个社群方针的理想状况。对英文方针有所裁减,让方针便得简单易懂。这些都是需要做的工作。遗憾的是在这方面投入的精力不够--用心阁(对话页) 12:58 2007年3月13日 (UTC)
建議因為被連串爭吵搞得很煩而袖手(或自認如此)的資深維基人將從討論中抽身所節省的精力投注於此。另外,釐清方針撰寫與修訂的方向:究竟是『凡方針或規則沒有規定一定怎麼做的視為愛怎麼做怎麼做』,所以方針與規則必須無所不包呢;還是『凡方針或規則沒有規定一定怎麼做的視為常識或潛規則』,所以個別維基人別拿『沒有規定』來說事呢?這同時也會形成維基人看待方針與規則的態度,不可不釐清。67.103.245.50 00:09 2007年3月15日 (UTC)
建議節省下來的時間還是用在編寫百科全書內容上吧,畢竟那才是維基百科原本存在的目的,而所有的規則,都只是為了輔助這個目的的達成而制訂的,別陷入本末倒置的迷思了。--泅水大象 訐譙☎ 14:17 2007年3月17日 (UTC)

「此處不許寫」 「為何你先寫」 「他寫由他寫」 「要寫大家寫」67.103.245.50 21:33 2007年3月19日 (UTC)

[编辑] 是否需要多加修訂方針?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已頗成熟,需不需要依照目前社群狀態修改方針和指引?我記得以前方針和指引都從英文版翻過來?—陋室茶話第四次維基質量戰 09:02 2007年4月19日 (UTC)

我提议参照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员Wikipedia talk:共识对方针的每一次修订进行单独存档,以反映方针的变化是社区共同讨论的结果。当然,修订也不排除对外语维基相应方针政策的借鉴。-下一次登录 2007年4月19日09:36留言
陋室君認為現在有甚麼方針指引是需要修訂的?願聞其詳。--Computor 2007年4月20日 (五) 06:50 (UTC)
覺得很缺乏,就連方針首頁都有一些沒寫的,是該合作修訂。我好像也有看過有夾英文的。另外我也鼓勵大家寫essay。—陋室茶話第四次維基質量戰 2007年4月20日 (五) 08:46 (UTC)
  • 深有此感!中文维基的入门规范、方针、一些准则感觉都做得很不够好,具体各个“Wikipedia:条目”的内容还是其次,关键在于一个整体的脉络、框架不够清晰。想对此做点改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期望中文维基能开展一个计划,发动有经验的维基编辑,大家一起做出一套巨细靡遗的、最大程度的代表维基人共识的维基指导与方针,结果是做到能将在某个具体情况下一个标点、一个空格的使用选择指导都列出。最大程度的规范表达方法,但不限制对内容的编写,这样既做到了自由百科的编写,也使自由百科的内容能清晰、易懂的呈现给读者。Hawyih 2007年4月20日 (五) 09:18 (UTC)
参见:
Isnow 2007年4月20日 (五) 10:19 (UTC)

[编辑] 方針的訂立

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的方針對中文維基發展頗有影響力。近期雖然未有投票活動,但方針內容還是被改動,以求處理用戶頁的問題,可惜這些方針全沒有投票支持。這樣做雖然方便,只怕是用今天的方便換取未來的麻煩。 

例如文中說:「(用戶頁)只能用來儲存和編寫百科全書相關的資料。」但只要看一看資深維基人的頁面(包括管理員和拿過不少內容獎的用戶),不難看見一些個人聲明,比如「反對百度百科」、「反對中國封鎖甚麼」、「支持某某政治信念」等。根據方針「只能」二字,這些內容應該被制裁的,但這些censorship是大家渴望嗎?--Kevin wong 2007年5月1日 (二) 19:07 (UTC)

Kelvin君所言的改动,就是小弟在4月18日在本页建议,19日修改的。小弟当时眼见有至少三个用户把用户页用作Blog、发表政治文章(关于所谓「美国计生委」)、鼓吹成立于维基百科无关的团体,还闹到了刪除投票,引起干预别人用户页的纠纷。
小弟认为,使用维基提供给我们写百科全书和互相合作的空间,来发表自己的私人文章,是违背了维基媒体的原意,滥用维基资源的自私行为,必须禁止。我的提议是为了完善中文版的方针,防止滥用用户页。所有的修正都在英文维基中有章可依,绝无私自立法的意图。
小弟承认该次修改的咨询时间较短,但已经非常仔细的论证了修改的原因,将要修改的内容。小弟也一一回应了提出的疑问,获得了可观的支持(约有10人,当中有不少是资深用户和管理员)后,才修改的。修改以后,又有跟大家报告已更新的内容,解说影响。小弟坚信所作的修改,都是反映社群的共识。
小弟的提案、当时的意见、疑问的答覆,都可以在这里看到。
在下以为,Kelvin君是误会了Wikipedia: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的意思,又或是过虑了,才会担心「個人聲明」是要被制裁的。请看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方针:
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宣傳工具或者廣告場所。因此,維基百科不是
(一)說服他人或擁護某方的場所。條目当然可以客观地描述某一主张的内容,但必須符合中性的观点。如果您想就您的高見說服其他人,請創建您的個人網誌
(二)自我宣傳場所。您固然可以敘述自己所屬的機構,但請謹記您所寫條目都必須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參見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要被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方针禁止,必须要有「说服」、「宣傳」的行为。单纯的个人声明,只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如果不作进一步的论说,怎麽可能说服别人,怎麽会受本方针限制呢?所以,个人声明没有问题,但如果发表文章论说自己的立场,才构成「说服」、「宣傳」的行为。
其实这个「个人声明」的问题,小弟以前也解释过,恭抄如下:(注:「單一宣告」可作「个人声明」解)
想請問何謂blog:不定期的紀錄用戶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否適合當用戶頁內容?也請問何謂「單一宣告」,支持A團體而同時反對無關的B議題,是否超越「單一」宣告?如果兩者對編輯維基都有關聯,是否同屬「單一」宣告? -- tonync (talk) 14:42 2007年4月18日 (UTC)
回答tonync君:

(一)記錄對維基百科的感想,是跟維基百科有關的行為,有助維基人互相交流和認識,是值得鼓勵的。
(二)所謂「單一」宣告,是指針對和維基百科沒關的個人觀點,每個觀點只可以作一次宣告,例如某用戶X在用戶頁上宣告:「X反對中國GC黨」,「X支持Y地的維權運動」各一次,是允許的,但不能進一步重複、解釋這些觀點。又好像在用戶頁聲明自己是基督教徒是允許的,但使用維基傳教(不管是否使用自己的用戶頁)或寫一篇「我為甚麼信基督教」再在用戶頁或其子頁發表,都是被禁止的。因為如果允許這些行為,使用者便可以在用戶頁及其子頁發表任何題材的文章,跟允許用戶頁當Blog使用沒有分別。
(三)但如果與編輯維基有關(例如宣告自己不接受維基榮譽),便不會限制宣告的數量和長度,就是寫一篇文解釋自己的觀點都沒問題,不過前提是必須和維基百科有關。這不是我的創造,英文維基上由維基人寫的,關于維基百科的文章(essay)很多,不少更是放在用戶頁的子頁面裡的。
--Computor 15:31 2007年4月18日 (UTC)

所以Kelvin君可以放心了。当然,如果Kelvin君坚持未正式投票的修改不可作实,要求重新投票,或现在大家改变共识,要通过投票推翻小弟的修改,小弟可是无任欢迎,因为最后都是共识胜利了。
另外在这里,小弟请大家关注一用户页User:陳祖龍。此使用者在用户页发表很多无关维基百科、没有可靠来源、又不可查证的私人文字,论说自己的见解,更没有一点方便他人合作的内容,违反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Wikipedia:用户页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等很多方针,已经提请刪除,但竟无人和议,更有三票保留,小弟百思不得其解,望诸君察之。--Computor 2007年5月1日 (二) 21:43 (UTC)
Computor所增加的內容我認為在已取得共識,相關頁面也存在了一部分時間,投票不過是取得共識的一個手段,已有共識下不必付諸投票。如果有人對增加的內容提出異議,可以再行撤回和復審並通過投票來鞏固。至於User:陳祖龍,我已增投刪除票。我希望其它維基人都關注一下本話題,用戶頁內容一向糾紛繁多,有一規准行為的政策不易,請大家表達立場以便得以確立。—自由主義者 2007年5月1日22:21 (UTC+8 5月2日06:21)
关于方针的制定,我觉得可以分等级处理,比如变更管理员相关内容,需要80%的票,而更换一般方针则只需要2/3或更少的票。毕竟,尽管都是方针也有重要性的区别。另外,User:陈祖龙删除投票处,竟然有一票是自己投的,而他貌似还没有投票资格,望管理员关注一下。—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5月2日 (三) 05:15 (UTC)
問:「自我宣傳」控罪的成立,是跟……
a)跟「張貼的資料的真實性相關」?還是跟……
b)跟「張貼者本身是不是相關資料的主角」相關?
如果張貼的資料,是張貼者自己經營的網站的資料,或自己的作品(例如論文、演出、教材等等)的資料,甚至自己個人的資料,那麼,即使資料真實,是否構成「自我宣傳」?—Xtctjames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4:00 (UTC)

[编辑] 方针讨论要怎么样才能变成有约束力的方针?

前不久,有人讨论了“奇怪的规定”,就是关于新条目推荐能不能有未翻译完之内容。讨论最后几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即:条目中不能有不必要的外语。可是,现在在新条目推荐中关于热带气旋古努条目,云彩兄却以其违反方针而迅速的将其移除了,我想云彩兄的用意肯定是好的,不过当时既然已经有了那么多人提出了支持的意见,是否应该听取以下大家的意见呢?最重要的是,既然在方针讨论页,已经讨论并基本确定了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究竟要什么时候才能成为正式的方针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6月10日 (日) 11:48 (UTC)

我也想問這個問題。關於知名度指引,要如何讓它成為正式的指引以便大家有遵循的依據呢?--Jnlin討論) 2007年6月10日 (日) 12:10 (UTC)
我的認知是當討論到了一定的階段,並且也表決後一陣子,然後沒有人繼續有異議時,該討論會被收入存檔。這個時候應該就必須依照討論共識去做相關的設定。畢竟“奇怪的规定”仍然還只是在討論與表決階段,還不能足以證明有絕大多數人都對該項內容無異議。所以在相關規定還沒有改前,云彩兄的作法應該沒有問題。只是我希望他應該要尊重已經投過支持票人的意見,不應該馬上就移除內容。→又開始囉唆的阿佳 2007年6月10日 (日) 12:21 (UTC)
不好意思,沒有人繼續有異議并且收入存档的时候,并不代表一定有结果,很多问题都是最后不了了之,因为大家都没想到好的解决方法,无法继续讨论下去了,这个怎么算?—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1日 (一) 03:34 (UTC)
我也不是说云彩兄是错的,不过有一点我还有点疑惑,这次是没有翻译完,违反了推荐规则,所以移除了,那么为什么其他那些比如没有参考资料的不尽快移除呢?其实我觉得也可以放一段时间,万一有人能够补全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6月10日 (日) 12:37 (UTC)
人神之间,我倒觉得可能是您太心急了。我在整理Wikipedia:共识的时候建议的是:在互助客栈放置至少7天没有反对意见才可以成为共识。“奇怪的规定”6日提出,云彩兄10日提出意见,不算晚,那个讨论还没有结束呢,还不能说有共识。退一步说,就算方针已经通过了,但也不是每个人都参与讨论(很多人可能不来“互助客栈”),刚开始推行新方针的时候要给别人一个适应的过程,不能太急。一个提议有反对意见也是好事,避免考虑问题时存在漏洞。我是火星の石榴,“不了了之”是很无奈,但至少比通过一个“歪点子”强,呵呵,编辑维基需要毅力呀。-下一次登录 2007年6月12日 (二) 11:07 (UTC)
下一次登录 ,谢谢你的关注,其实我就是想知道怎么样才叫做达到共识并能成为正式的方针,既然你提出了在互助客栈放置至少7天没有反对意见才可以成为共识。以后也有可以作为参考的东西,在此感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6月12日 (二) 15:57 (UTC)

[编辑] 外部連結疑似廣告問題

例子:恒生綜合指數的外部連結,香港股票即市報價

這個一進去只有兩個網址, 和很多google廣告, 估計為廣告網頁,

我應為wiki應該作直接連結,反對有人借wiki作廣告用,

但我看了wiki的方針指引,方面好像沒有提及,應該如何是好 ?

希望大家指教一下, 謝 oreing 2007年9月28日 (五) 12:36 (UTC)

WP:EL,廣告目的與不適當的連結便根據該條指引刪除即可。—RalfX) 2007年9月28日 (五) 14:19 (UTC)

[编辑] 提案:方針的討論與投票

請問方針草案的正式討論與投票開始以後,是否可以在網頁上方提供連結?就如這次「可供查證方針」一樣?我今天發現,有好幾次方針投票,個人根本不知道,也無從發表意見。想來不知道的人更多。方針可能的變動應該廣為周知才是。—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4日 (三) 15:05 (UTC)

一直以來的做法是利用{{Bulletin}}來公告,在網頁上方提供連結是最近才開始的方法。這個方法不錯,但如果同時進行的活動太多時便會發生問題。儘管如此,我依然認為這是一個可用的方法。以後如果首頁有改版,或許增設一個公告版面也不錯。--百楽兎 2007年11月15日 (四) 07:39 (UTC)

[编辑] 正式方针必须受到尊重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indiscussion|01} 正式方针必须受到尊重,我原本认为这在维基应该是被广泛认同的事。但在“先到先得”的讨论中,却看到一些人对“非正式规则压过正式方针”的做法不但不反对,还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应该继续,令人感到非常诧异。要知道这种公然违反、不尊重正式方针之做法,将为维基带来巨大伤害。

若正式方针要遵守就遵守,不遵守就不遵守,或者选择性遵守,或随意以非正式规则取代,这种“人治大于法治”之行为,将令方针之威信,荡然无存。正式方针若没有威信,则维基的一切活动将失去依据,代表人人都可以我行我素,维基内若有争议,没有了依据,或者以成群结党,多数暴力致胜、或以打编辑战的方式来取得胜利;没有了依据,维基的发展也将失去方向。

更严重的是,贬低了方针,将破坏Wikipedia:管理員内强调的“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试想若方针不受大家尊重,可以随个人意思选择遵守,或者随便乱改,那行政员管理员就可将方针操弄于手中,如此一来,他们又有各种权限,又可以随意摆弄甚至改变方针,“行政、司法、立法”集于一身,那不成了独裁吗?到时候他们执行的将是本身的意愿,而非大家的共识。所以,要提醒所有维基人,正式方针之地位必须极受尊重,绝不可轻易贬低,否则就是自掘坟墓,让维基走向灭亡。

Wikipedia:方針與指引内的“一項方針若要成為正式的,就必須在維基百科本身得到大家同意。如果一。項方針可能引起爭議,就必須應在正式採用之前進行討論。”,必须得到贯彻,才能令中文维基健康成长。--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17日 (一) 16:39 (UTC)

我个人不愿对“先到先得”发表太多意见,或可就其是否仍为社群共识一项略提建议。如果认为“先到先得”已不符时宜,已不再是维基百科社群所希望的共识,那么就必然要有正式的调查结果:要对各种条目的命名情况进行调查,要对维基社群的意见进行广泛调查。同样,如果认为“先到先得”依然是维基百科社群所遵守的共识,那么也要有调查结果来说明,而且是现时的最好。—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2月17日 (一) 17:32 (UTC)
“先到先得”是应该要进行讨论。我的看法是,若非方针之共识与正式方针起了冲突,当依照正式方针。上面对韋俊安的讨论,当依照正式方针。--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19日 (三) 14:30 (UTC)
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其實至今「在中文維基百科尚未達成共識」,可是已經被管理員執行了無數次。--Mewaqua 2007年12月18日 (二) 05:02 (UTC)

我不太清楚之前有什么讨论,但本主题下,有一些问题必须澄清:

  • “先到先得”是正式方针,在Wikipedia:命名常规#各地汉语差异里有专门一项:“时间优先的规则:我们选择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这个主要命名上来。”这以前讨论过很多次了。(update:有人提醒我注意这一条前面有但书注明不具指导性,则继续看下一条罢)
  • 方针对执行是一个充分条件,但还不是必要。在维基中,方针是必须执行的,但是日常达成的共识和惯例也在的执行之中,维基也是这样运行的,比如一些指引就是这样,它们的弱性在于纠纷时没有权威的身份。所以,执行了非方针的共识或惯性,逻辑上并不构成对方针不尊重的质疑。

自由主義者  — 2007年12月18日 (二) 15:04 (UTC+8) — 2007年12月18日 (二) 07:04 (UTC)

在“各地汉语差异上面”有注明“這部分內容只是一個初稿,大家正在討論,有人有不同意見,因此暫時不具有指導性”所以还不是正式方针。没有错,日常达成的共识和惯例也在执行之中,而要成为正式方针之前,先实践一下,拿点经验,再成为正式方针也是好的。但我认为这些共识和惯例,若与正式方针起冲突,绝不能压过正式方针,而上面的某些人正犯了此错误。现在正式方针是“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下面又有“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的条例。当大家都接受某条目标题可以“先到先得”,例如因为各名称常用程度确实难分上下时,我不反对“先到先得”。但现在由于多人认为韋俊安会造成其他维基人的困扰,且其常用程度很低(详情可见上面的讨论,已经列出很多理由),其他人认为不能够以“先到先得”解决,应该遵照正式方针,使用“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的时候,就应该依照正式方针处理。上面某些人,竟然将“先到先得”视为最高原则,这是非常离谱的误解,我认为管理员应该出来说明一下。--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19日 (三) 14:30 (UTC)
To 真實事求是: 問題是大家對所謂「當首先使用大多數中文用戶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的詮譯不同,再者,也有人指出若過度詮釋數量的話,可能會和另一個正式方針避免地方中心相衝突 Hanteng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23:55 (UTC)
但无论如何诠释,韋俊安都不可能是“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上面韋俊安的支持者,所持不过是“先到先得”。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是写条目内容的方针,而wikipedia:命名常规是命名条目名称的方针,两者如何会相冲突?--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20日 (四) 11:00 (UTC)
但另外一個譯名也有同一問題啊,我的理解是,這種譯名方式是香港對英國官員及名人常有的方式,有其文化及歷史的特殊性,不宜抹煞,應以保留,至於以前的例子則看香港對未來的發展而定.再者,韋俊安這個人跟台灣中國及其他地方較無歷史及文化的關連,相較於香港來說,就潛在有興趣的讀者來說,我會認為韋俊安的特殊性應放回香港的脈絡下,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此外,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規範的內容應包括整體考量及討論的依據才是,Hanteng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1:21 (UTC)
你说的都没有证明“韋俊安”是“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维基是属于全世界中文使用者的百科,“韋俊安”只流行于香港,而且还不是香港唯一译名,就算不计大陆,“韋俊安”对台新马及其他海外华人也是一种困扰,因为“韋俊安”无论如何都难与John Reid连上关系,在这点上约翰‧里德就比较称职,John翻译成约翰,在普通话、国语、华语很常见。再说明一次,正式方针规定的是“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而非其他。对于“韋俊安”,上面的讨论已经足够,没有必要再重复,这里讨论的是遵守方针之问题。--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21日 (五) 16:50 (UTC)
很多人都誤以為先到先得方針低於WP:NC,其實這是不正確的。事實上就法治國家而言,慣例地位是等同於成文法條的,這點希望大家能明瞭。另外正式方針(五柱除外)原則上予以遵守,但遇特殊情況可變通,參見WP:IGNORE及英、日語版解釋。此外關於韋俊安部份,個人認為要看《蘋果日報》、《明報》、《信報》及學術文獻如何稱呼。若跟大陸相同則以大陸為準,若與私學所稱相同則應以其稱呼命名。--RekishiEJ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2:42 (UTC)
请注意,先到先得根本不是正式方针。还有,维基方针与什么习惯法、成文法等现实社会的法律没有太大关系,不要乱扯在一起。而且中文维基有中文维基的规则,不要拿其他语种维基方针来说事。--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21日 (五) 16:50 (UTC)
但問題是,維基方針有類似「維基社群的法律」的作用。另外各語文版本維基社群雖有顯著差異,但規則仍有不少共通之處,如WP:NOTWP:NPOVWP:IGNORE(日語版為草案)等。而英、日語版解釋雖不能套用至中文版(之間也有差異),但仍有參考價值,可使使用者知道WP:IGNROE根源及各種資深維基人(如AxelBoldt)對該方針之見解,這點請真實事求是明白。--RekishiEJ (留言) 2007年12月23日 (日) 07:04 (UTC)
WP:IGNORE很有争议,而且只是一个观念,不能用来说事。就算认同此观念,其内容为“如果規則阻礙你提升或維持維基百科的品質,那麼忽略這些規則吧!”。我到认为,不尊重正式方针的做法才会“阻礙提升或維持維基百科的品質”、“先到先得”至上的做法,才会“阻礙提升或維持維基百科的品質”。“
其实当大家对一方针有疑问或不满时,最好的方法就是提出对方针的讨论,以取得共识,无论结论为何,都要接受,若不满,可以在适当时期,再行讨论。而WP:IGNORE这种提倡大家忽略共识,我行我素的做法不值得推广。若意见有分歧,WP:IGNORE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制造更大的冲突。违反方针及共识,用自己的观点去行事,其实与破坏无异,之前很多破坏者,不就是抱着“忽略這些規則,我的见解才是最正确的”之态度在进行破坏的吗?--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23日 (日) 09:18 (UTC)
我相信閣下的主觀意見抒發己見有餘,但不應胡亂詮釋方針。行政員一早已解釋「先到先得原則」的設立原因、存在意義和與正式方針的關係,請閣下不要將自己的意見當成正式方針。而閣下多次指「先到先得根本不是正式方针」,這個明顯是片面立論。--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23日 (日) 10:10 (UTC)
討論WP:IGNORE不是這裡的主題,我先不喧賓奪主。維基百科存在的目的是合作書寫百科全書,無論「先到先得」是否正式方針,行政員早已解釋其宗旨,即是在不能完全做到各地分開的情況下為了團結各地維基人而出的妥協策略,此時貿然以「尊重正式方針」為由廢棄之,是純粹的奢談,就好比街邊的乞丐只能吃起饅頭,你卻告訴他按用餐禮儀他應該先吃涼菜,再吃正餐一樣,完全不切合實際。
不過,我倒是另有一個想法,大家可以行討論:所有西文名條目,其原名即用英文,並將所有譯名均重定向到上面,具體顯示即使用繁體或簡體。當然,在目前分類繁簡轉換還不能做到的環境下,施行這一方針尚有困難,因此這也只是我的設想罷了。再不,就在訪問時提示用戶選擇語言(注冊用戶在參數裡設置過的即不提示),徹底杜絕繁簡問題。—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24日 (一) 17:45 (UTC)
這個作法前面有兩座大山擋著:既然是中文百科,何以用外文條目名?外文之中,又何以獨尊英文?我以為,不如將條目名依條目建立次序,徑稱『條目一』、『條目二』.....『條目十五萬八千一百二十三』,再以集中的轉換表依各字體與用詞轉換成該有的條目名。順道解決分散於各條目中的長長一串的note A|T。如果這種作法用於catagory上,也能解決懸宕至今的『分類無法轉換』的問題。這其實是軟體中常見的語言檔的作法,我想得到的別人一定想得到,之所以未見實行一定有不得實行的理由。而且『條目』一詞其實也是先到先得的結果,台灣紙本的詞書與百科全書用的是『詞條』啊。68.124.174.145 (留言) 2007年12月26日 (三) 19:00 (UTC)
其實我感覺,我們提了這些方案,每個都有每個的缺點,而究其原因不過是為了妥協和團結各位編輯──也即「先到先得」共識已經基本做到的。批評當然是好的,但目前來看,取消先到先得必然會造成混亂,我相信大家既不想見到條目被起上英文名,亦不想見到條目被編上複雜難記的號碼,這樣的話,為什麼不讓先到先得共識繼續活躍呢?當然,如果有人能提出更好的辦法使這裡所有人取得共識,我相信我也會支持的。—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27日 (四) 06:57 (UTC)

先解決 category 不能繁簡轉換的問題吧。同一個 category 夾雜繁簡體、大陸/台/港澳/星馬譯名,誰看起來都覺困擾。 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28日 (五) 14:11 (UTC)

Clithering of Kowloon自由之大天使注意,所谓的“先到先得”那里注明“這部分內容只是一個初稿,大家正在討論,有人有不同意見,因此暫時不具有指導性”,“不具指导性”却能压过注明“是所有人應遵從的標準”的正式方针,如果你们认为这种做法合理,显然没有必要再谈下去。--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28日 (五) 15:36 (UTC)

「先到先得」的存在意義和使用方法一直已為維基用戶所實踐,它與正式方針的關係也已經有行政員及管理員作詳盡解釋。閣下若要堅持己見,認為自己的主觀個人見解就是方針的真義,显然没有必要再谈下去。--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28日 (五) 15:53 (UTC)
请对维基深入了解,即使使用多时,不是正式方针就不是正式方针,Wikipedia:方針與指引内有说明。我发觉你非常缺乏维基“人人平等”的精神,喜欢“团结在行政員及管理員周围”,甚至犯了以行政员的话当圣旨的错误,你的做法,对维基人人平等的宗旨,是极大破坏。看来你只信服行政员的话,其实行政员阿虎在“先到先得的起源、歷史與發展”也有说“它還沒經過正式的表決成為命名方針”,所以我说不是正式方针,不是个人意见,行政员的话,极度尊敬行政员的你,是不会否定的吧?而事实上,“先到先得”也注明“不具指导性”。若以方针而言,“不具指导性”当然是不可能压过正式方针。现在能够压过,那是“人”让其压过,就是人治大于法治,将人的意志,不经过正常程序,就置于正式方针之上,也是不尊敬方针之做法,这样的做法也能成功,我只能说,中文维基已经沉沦。所以我才开这“尊敬方针”的讨论。--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30日 (日) 14:01 (UTC)
閣下早前才在上面認為有人「離譜的誤解」,說「認為管理員應該出來說明一下」。現在已先後有管理員及行政員走出來解釋,但卻因為這些解釋與閣下個人的主觀見解有出入,現就甚或自打咀巴,高談「人人平等」,還有反指有人「团结在行政員及管理員周围」,請問閣下還有立場嗎?閣下一時認為有人「犯了以行政员的话当圣旨的错误」,但自己又要斷章取義,取行政員片言隻字作充分理據,來試圖將自己的主觀個人的見解與「尊敬方針」劃上等號。當然,我沒有擁護任何威權,現在閣下對先到先得原則有質疑,解決方法不在於閣下重申一萬遍的主觀論調,而是在於舉行投票,讓先到先得這個彰顯「均衡參與及人人平等」的原則與各位驗證,決定是否正式寫入方針。—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31日 (一) 04:12 (UTC)
你真的很会颠三倒四,我說「認為管理員應該出來說明一下」是在行政员管理员解释之后提出,他们并没有出来做新的解释,我又如何主观的自打嘴巴?我发现你常不好好讨论,只是用各种技巧争辩,其实你若死命坚持“先到先得”,听不进任何意见,那又何必讨论?投票时出现就好了嘛。要知道让整个讨论充满诡辩废话,就像上面“先到先得”的讨论,即影响讨论又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真是奇怪,出来解释的行政员及管理员并没有说“先到先得”是正式方针。他们所言与我现在的讨论并无冲突,我是在提醒大家,要尊重正式方针,不要对正式方针掉以轻心而已。在维基要成为正式方针、或废除正式方针,是有一定程序的,若他们“敢敢”说“先到先得”是正式方针,“命名常规”已经废除,那就“代誌大条”,连犯一系列方针,到时候说维基没有“人治大于法治”也没人信,幸好他们没这么说,显然维基的行政员及管理员还是有一定水准的。倒是你需要多向他们学习,其实你崇拜行政员、管理员,看来是可以理解的。
若你真的没有擁護任何威權,那请在讨论时,多说“事实是...”、“方针写...”、“如何做才正确”,不要“行政员说...”、“管理员说...”,而且请注意,事实上,“先到先得”有注明“不具指导性”,写得明明白白,而命名常规是正式方针,也是事实,我说的全是客观事实,而不是重复行政员或管理员的主观诠释,请你了解。--真實事求是() 2008年1月3日 (四) 14:38 (UTC)
顯然真先生犯了用「正式法律」壓過「臨時條款」的錯誤。大家都說過了,先到先得純屬正式方針無法實施的情況下提出的臨時條款,具有方針之上的效力。先生不信大可做個調查,看全部按大陸譯名走同意的人多還是先到先得同意的人多?維基的方針不是霸王條款,不是從我者生不從者死的嚴厲限制,而是為團結群眾而導出的一套辦法。正因為維基社群的絕大多數人相信這套方針可以更好地指導大家編輯百科條目,方針才得以存在。現在的問題是,要方針就不能要團結,要團結就得在方針上靠共識維系。不知先生更喜歡哪個?方針還是團結?—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29日 (六) 09:45 (UTC)
如果是「臨時條款」,那就需要注明,问题是不但没有注明,还注明“不具指导性”,到底是誰犯錯?对方针这样处理,自然是对方针的不尊敬,所以我才要讨论,需不需要尊敬方针?--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30日 (日) 14:01 (UTC)
閣下不斷以個人主觀扭曲方針真義,以訓詁及教條的形式看待方針,忽略方針靈活及應合各地「均衡參與」的重要使命,閣下還算是尊敬方針嗎?為盡早對方針停止抹黑,現在應立即召開投票解決。--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12月31日 (一) 04:15 (UTC)
我说的那里是个人主观,全是客观事实,要不你解释什么叫“不具有指導性”?这样简单的句子,还要訓詁?你真的越说越离谱了。--真實事求是() 2008年1月3日 (四) 14:38 (UTC)

写明要人人遵守的不必遵守;注明不具有指導性却需依照”,这样的做法是正确是错误,很容易判断,若这样也被认为没有问题,那我认为代表中文维基的沦落。我要说的都已经说了,没有必要讨论下去,我个人关于此事的讨论就此打住。--真實事求是() 2008年1月3日 (四) 14:38 (UTC)

[编辑] 正式方針除了必须受到尊重還得是開放的

維基百科是一個開放的百科全書,在架構上幾乎什麼內容都是可以改的,仰賴的是使用者的善意及自制。所以我的認知是,正式方針及指引是可以修改的,只是修改及共識要求的相關門檻要比一般非正式方針指引來的高些,否則若五年後新使用者有新的要求但正式方針及指引卻是封閉的話,同樣會影響未來的發展。 我的建議是,至少要明言正式方針的形成及修改過程的高度共識性的要求是高過一般條目及方針的,至於是否要在正式方針列太多程序作法如投票方式我則反對,因為環境在變。 請各位區分一下,在爭論中引用正式方針是一種詮釋行為,未必全然對或是錯,端看社羣對此論點的引用是否合理及切要,反之,就算此論點被另外一種方式反駁時,未必是全然否定該正式方針,端看該爭論的內容而定。在美國社會的例子就像是種族仇視言論或色情是否能援引言論自由的問題一樣。 所以,必须受到尊重是一個道德勸說,但若把正式方針的勸說及理據成分放一旁,而要求所有人無異識的完全遵守而沒有開放的討論修改空間,也是個問題....Hanteng (留言) 2007年12月20日 (四) 11:47 (UTC)

同意,我們來這是為了編輯百科,不是為了爭論這個方針那個方針的。
如果需要,請打破所有方針,因為方針的存在即是為了被打破。

──Robert Bringhurst

「打破方針」本身就是維基百科的一條方針,而且它一直都是。

──吉米·威爾士

因此,如果繁簡轉換成了困擾人的一點,完全可以讓「先到先得」成為臨時方針,高於之前訂下的方針。只有在其他方案達成共識後,才可讓它退出歷史舞台。如果說在其他方案沒有達成共識時,便貿然取消先到先得這一臨時共識,那麼只會造成混亂,我相信這裡沒有人會認為「捍衛」一個方針而導致混亂是值得的。—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24日 (一) 17:32 (UTC)
真是荒唐,方针当然是可以打破,但那需要正式的程序,而不是喜欢守就守,喜欢打破就打破,完全我行我素。如何改动方针,Wikipedia:方針與指引中写得很清楚。方针可以打破不代表不需要遵守,尊敬,显然你完全误解了吉米·威爾士的说话。我向来奇怪,为何有人明明在维基这么久了,却对维基的方针、精神了解不深,原来是误解了吉米·威爾士的说话,认为“维基所有的方针都可以打破,所以不需要遵守,也不需要了解”,结果在维基呆了这么久,没真正去了解维基,也没什么维基精神,看来一点也不奇怪。--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28日 (五) 15:48 (UTC)
想不到本人僅僅是引用威爾士話語,卻成了「我行我素,不了解維基、沒有維基精神」。我當然沒有說方針沒有價值,應該完全忽視,但是現在的問題是你要方針,就要在這裡引發混亂和抗議。先到先得不是方針,是因為它沒必要成為方針;誰能提出更好的方法讓大家都同意,先到先得馬上可以作廢。您若是有這樣的方法,請不吝賜教,否則請不要將討論偷換到「方針是否應該遵守」,這樣的手法純屬辯論賽中的方法,在維基就沒必要大展才華了吧。—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29日 (六) 09:45 (UTC)
我进行“尊重方针”的讨论,并非单为了韋俊安这个案。需了解,规则这东西,不过是一堆文字而已,其威严价值,主要来自人们对其之遵守尊重,越多人遵守,这规则就越有价值,威严;没人遵守,再好的规则,其价值也与一堆废话差别不大。现实生活中,道德由于不被人遵守,尊重,沦为“道德?一斤多少钱?”的悲哀境地,道德没有威严,则社会道德沦落,而社会道德沦落,受苦的就是社会上的人,当然是这些人自做自受;有些人治国家,别说道德不值钱,由于权贵可玩弄法律,连法律亦无威严可言。我不希望维基的方针,由于不被遵守和尊重,将来也沦为“维基方针?一斤多少钱?”的处境,方针不受遵守,尊重,受害的将是维基人而已。这绝非危言耸听,人类社会道德,法律都可沦落,维基方针又有什么大不了?维基方针有无威严,就看维基人的表现,希望大家慎重对待方针,尊重方针。
若对“命名常规”有意见,当做讨论,不能再这样公然违反正式方针下去,这是非常错误的示范。试想一维基新人,“发现”原来正式方针不需遵守,而注明“不具指导性”的“先到先得”却是应当遵守的最高原则,当作何感想?总不会对中文维基之资深维基人充满无限的崇拜吧。可预见在其心目中,正式方针的“威信”将大打折扣。至于我对命名常规的意见,将来正式讨论时再说。--真實事求是() 2007年12月30日 (日) 14:12 (UTC)
不知先生有沒有想過,「人治國家」中真正是法律完善卻無人遵守的有幾個?絕大多數不都是因為法律不完善而需要在部分程度上施行「人治」麼?試想在現代社會施行古希臘法典,那是不現實的,很快大家就會達成共識忽略或在實際實施時變更某些規定不符合實際的條例。此時如果強硬執行法律,那這國家必然就會亂掉。
至於不實施討論的問題,這個是因為繁簡轉換的技術還不夠完善。等到Media那邊完善了繁簡轉換,我相信命名方針會變,而且一定會變。——自由之大天使The Quibbler  2007年12月30日 (日) 15:28 (UTC)
人治国家并非“法律不完善而需要在部分程度上施行人治”,而是领导阶层不尊重法律,视法律为无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宪法有很好的规定,问题就在于政府视法律为无物,人比法大,结果大陆人并没有这些自由,这就叫人治,法律如何定无所谓,重要的是看领导的态度,领导说的话比法大,这就是“人治大于法治”的特点。
若维基也是这样的情况,方针写什么不重要,某些“派系”的诠释比方针大,那维基是已经沉沦了。我开这讨论就是为了提醒大家。
关于命名常规,可以将来再讨论,但“先到先得”定得莫名其妙、不合逻辑的问题,却必需解决,我现实生活繁忙,难以主持讨论,照理说梳理方针应该是行政员、管理员的责任,希望他们能够负责。我能说的都已经说。大家掉以轻心,我也没办法。--真實事求是() 2008年1月3日 (四) 13:52 (UTC)


[编辑] “自由的百科全书”正在失去自由

我认为维基百科正在被自身限制自由,而非外界。我成功冲出GFW上维基,可所做的修改却被维基所拒绝。成批的方针正在阻碍维基的发展,打击着新手的积极性,方针应当简明,不必要的描述应当删除。也应减少部分不易理解、过于苛刻的方针,应在编辑过程中有上下文帮助,以方便对方针的查询。对于非恶意的违反应当不予处罚,不予记录,仅予以保密地提醒。因为对于这种以自愿方式合作的项目,保护参与者积极性甚为重要。--王啸宇 (留言) 2008年2月23日 (六) 04: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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