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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行為,往往由于现实之亲属关系與利益的约束而出現一定程度的隐蔽性。 家庭暴力的侵害行為可包括了實際攻擊、傷害、虐待等直接實施暴力或在精神上威脅家庭成員。其涉及的成員可以指:配偶、前配偶、父母、子女、繼父母帶來的孩子、有血緣關係家人、同居伴侶、殘疾者與照顧者、情侶關係。
[编辑] 心理分析[编辑] 權力與控制大多社會學者認為家庭暴力乃出自施暴者企圖控制受暴者。 [编辑] 施暴方施虐者在施暴過程中,通常以毆打伴隨言語攻擊。事後,常會以各種理由試圖正當化施虐的原因。在一些個案中,施暴者會形容受虐者有「被虐待狂」,以將其施虐行為合理化。施虐者的性格、價值觀及行為模式是構成家庭暴力的主因,其特徵包括:
[编辑] 受暴方在大多數的家庭暴力中,由於社會價值觀的影響,母親對於家暴的角色大多定位於「沉默的證人」,而使的大多數的家暴案件被發現時,已經算是很嚴重程度的傷害。當兒童在成長過程中,體驗或是目睹暴力的經驗愈多,就愈有可能會毆打父母。也就是說視暴力為解決衝突的合法方式的家庭,就愈有可能處在各種型態的家庭暴力危險中。對受暴方的心理影響分析如下:
[编辑]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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