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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越南人在台越南人(越南語:Người Việt tại Đài Loan)是指居住在台灣的越南人,其中包括越戰後的難民,以及前往台灣工作、或是與台灣人結婚並移居台灣的越南人。除了經由合法手續前往台灣之外,有一些在台越南人是非法移民[1],也有一些是人口販賣的受害者。此外,在台灣的越南人有些是越南華人[2][3]。 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在2006年的統計,台灣有大約104807名居留於台灣的越南籍人士[4];大部分的身分是勞工,到2007年10月為止,於台灣工作的越南勞工共有69464人[5]。而2006年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人共有10173人[6],佔該年歸化中華民國總人數的85%;其中多數是女性,理由大多是作為配偶。
[编辑] 越南難民[编辑] 越南女性配偶自從1997年以後,台灣的「外籍新娘」開始以越南人為主,到了2001年時已占總外籍配偶人數的49%[7]。原本台越婚姻的簽證面談是個別進行,但是從1999年以後就改成集體面談,使得每年都有超過1萬對的配偶成婚。到了2005年,才又改為每天最多20對的個別面談模式[8]。這些越南新娘的平均年齡大約是25歲或26歲左右,其中大約54%來自胡志明市[7];而娶她們台灣新郎,則平均大約有36歲或38歲左右[7]。在族裔方面,若以父系血緣來作統計,則約73%的越南新娘是越族;另有約27%為華裔[7]。越南新娘的學歷普遍為小學畢業,調查顯示有20%左右的越南新娘學歷高過她的丈夫[7]。 越南共產黨並不認同台越之間跨國仲介婚姻[8],越南政府曾經透過立法來限制越南女性因婚姻而流向台灣,在2002年以及2005年所通過的一系列決議中,對越南女性的外籍結婚對象作出規定,其中禁止或部分禁止的對象包括有年齡差異超過20歲或30歲者,以及身心障礙者等,並且規定結婚對象必須有共同語言可相互溝通[9]。而台灣政府雖然希望對台越婚姻多作限制,但是實際上只能透過簽證來作管制手段,因為不論是台灣或越南政府,都沒有太多權力可以阻礙他人結婚[8]。 [编辑] 越南勞工台灣與越南在1999年訂定了雙邊協定[10]。2000年11月15日,第一批越南籍勞工來到台灣工作,這些勞工為女性[7]。根據2007年11月的資料,越南籍勞工主要從事製造業,共有32000多人;以及服務業,共有35000多人,其他有少數是從事農業(包含漁業與其他海上船員)與營造業,各有數百人[11]。台灣各地共有近7萬的越南籍勞工,其中台灣北部的桃園縣與台北縣分別有13000多人與8000多人,是越南勞工最多的縣市[12]。 台灣越南勞工的逃跑比例與來自其他國家的勞工相比之下偏高[13],自從2002年開始,越南勞工成為台灣逃跑比例最高的外籍勞工,於2003年的逃逸率為9.63%[14]。有些逃逸勞工脫離合法雇主之後進行非法打工,有些則參與犯罪[15]。越南勞工本身也是一些犯罪行為的受害者,例如有台灣的大學生對越南勞工毆打或搶劫[16], 也有些勞工遭到仲介虐待、威脅,甚至性侵犯[17]。 [编辑] 著名人士阮文雄是一位天主教神父,專注於保障越南移民與勞工的人權[18]。 [编辑] 參考來源
[编辑] 相關條目[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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