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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治
1949年后的中華民國政府實際上擁有對臺灣、澎湖群島、金門和馬祖列島地區(臺澎金馬)及附近島嶼的管轄權。臺灣的兩個主要城市—臺北市和高雄市為中央直轄市,今普遍指稱臺澎金馬區域範圍內的臺灣政治。
[编辑] 憲法中華民國憲法是基本的法律,於1947年中國國民黨還未撤出中国大陆時起草,也是針對整個中國而設計的。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到台灣時,沿用了整套原來在南京制定的中央政府機制。直到1990年代開始對憲法的進行重大修正,在憲法中加入了很多專門針對台灣所設計的條款。 在1991年以前,中華民國政府一直沒有公開放棄收復整個「中國大陸」地區的努力。1991年李登輝在非官方場合已經放棄了對中國大陆主權的宣示,認為共產黨控制整個中國大陆是不爭的事實。然而整個政府結構依然存在,憲法上也沒有正式放棄對中國大陆的主權,因為這樣做有可能引起有關對台灣獨立問題的爭議。 國民大會是1947年在中國大陆選舉產生的,而國大代表具有選舉總統的職權。在1949年政府搬到台灣後繼續運作,但是由於已經不可能在中國大陆舉行換屆選舉,1947-1948年間選舉產生的國大代表採「無限期留任」(萬年國代)。直到1990年6月大法官會議決定,在國民大會、立法院以及其他政府機構內所有的無限期留任代表必須從1991年12月起退休。 第二屆國民大會在1991年選舉產生,共有325名國大代表。大部分代表是直接民選產生,100人則是根據政黨得票率按比例分配。這屆國大在1994年修改了憲法,通過修憲案允許總統直接民選,為1996年3月舉行的總統、副總統直選鋪路。國民大會依然擁有修憲、彈劾總統、副總統等權力。2000年4月,國大代表投票決定,這屆國大結束後不再舉行選舉,國大僅在需要時才會選舉並重新開會。修憲後國大的大部分職責已經轉交立法院,其中也包括了彈劾總統的權力。2004年立法院通過修憲提案擬將國民大會廢除,此提案經2005年國民大會決議通過後,國民大會走入歷史。 [编辑] 府院制度總統 根據憲法五權分立的精神設立五院,包括了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和司法院。 行政院 立法院 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直接選舉之立法委員組成,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對總統、副總統犯內亂外患罪提彈劾案及對監察院審計部審計長之任命行使同意權,並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職權。立法院置院長、副院長各1人,由立法委員互選產生。立法委員自第7屆(2008年)起由225人減為113人,任期4年。有向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並可以決議或覆議行政院重要政策。 司法院 考試院 監察院 [编辑] 府院主要領導人[编辑] 民主選舉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並且實施戒嚴令,為了與共產黨對抗,戒嚴令賦予總統無限的權力。戒嚴令也禁止任何個人或團體發佈不同言論,當時發佈與當權者不同的言論如支援台灣獨立或支援共產黨都會招致嚴重後果。 1987年蔣經國宣佈解除從1948年就開始實施的戒嚴令,開放黨禁報禁,更為直接的人民選舉成了共識,這個變化是1980年代開始的自由化趨勢的結果。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去世後,副總統李登輝繼任總統,並在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舉連任六年,這也是國民大會所選出的最後一屆總統。1996年,李登輝與連戰成為首任民選總統和副總統。2000年,陳水扁與呂秀蓮直選成為總統和副總統,是為首次政黨輪替,並於2004年的大選中連任,最新的2008年總統大選則由馬英九與蕭萬長以765萬張選票獲選為中華民國第12任正副總統,是為二次政黨輪替。 1994年國民大會通過修憲允許總統直選之後,立法院也在同一年通過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允許臺灣省省長以及直轄市市長直選(福建省主席仍然維持官派)。在1994年舉行的台北、高雄兩市市長直選中,國民黨贏得了高雄市長選舉,而民進黨則在台北市取得了勝利。1998年國民黨籍馬英九在台北反挫民進黨的候選人陳水扁,國民黨取得台北市長席次,但在高雄民進黨的謝長廷卻也擊敗了國民黨的前任市長吳敦義,兩黨依然繼續分庭抗禮。2002年的北高市長選舉,競選連任的台北市長馬英九及高雄市長謝長廷均連任成功。
台灣的選舉文化: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的時候,連流動攤販的販賣車上都貼有和競選相關的標誌。該標誌是鼓勵人們參加二二八手護台灣活動,該活動吸引了兩百萬人的參與,大家手牽著手,從台灣島的北端一直連到最南部,形成一個500公里長的人鏈。此照片由A-giau在2004年2月攝於台灣中部。
1998年,政府為了解決中央與省縣行政區的過度重疊而通過了虛級省(精省)的方案,政府宣佈這個舉措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民選的臺灣省長在1998年底被撤銷,新增官派的省主席,但一般認為是當時的總統李登輝為了降低當時的臺灣省長宋楚瑜的影響力。而在1997年11月舉行的縣市長選舉中,民進黨取得了23個縣市中12個縣的縣長職務,而國民黨只取得了8個縣。這是民進黨第一次在重要選舉中力挫國民黨。在2001年的縣市長選舉中,民進黨一舉奪下大肚溪以南除雲林縣、嘉義市外的所有縣市長席位,但在北台灣僅力保台北縣及宜蘭縣連任成功,國民黨則從民進黨手中奪回桃園縣、基隆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縣、台中市的百里侯寶座。 臺灣媒體有所謂「南綠北藍」說法,意即北臺灣泛藍支持者較多,南臺灣則為泛綠。然而此說是很粗略的劃分,不能完全代表實況。事實上,臺灣大多數區域藍綠支持度皆在伯仲之間,此現象造成臺灣民主選舉格外激烈,甚至有「割喉戰」之說。參見南綠北藍。 [编辑]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编辑] 政黨中華民國目前沒有一套「政黨法」規範政黨成立、解散與財產管理,有關政黨的法規仍然由人民團體法作為法源依據。也由於人民團體法規範寬鬆,使得政黨林立,多達一百三十六個政黨;另外政黨公平競爭的問題也未獲解決,國民黨黨產問題也一直是眾所矚目的焦點。 目前在立法院擁有席位的政黨如下: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以及2001年立委選舉後,台灣政壇分裂出了很多新的政黨。這些政黨可以被大致分為“泛藍陣營”和“泛綠陣營”,其中泛藍主張維持現狀或統一,認同包含台灣地區在內的中國,而泛綠則主張台灣獨立建國,以台灣共和國的身份加入國際社會。台灣的政治體系還由於其差額選舉等制度而更加複雜化。 “泛藍陣營”中的“藍色”來自國民黨黨旗的顏色,主要包括的政黨有國民黨、親民黨和新黨。“泛綠陣營”中的“綠色”來自民進黨的黨旗,主要的政黨包括了民進黨和台灣團結聯盟(台聯)。
其他值得注意的黨派還有台灣勞動黨和綠黨。台灣勞動黨是相信共產主義重視「勞動者人權」的政黨,主席吳榮元在戒嚴期間曾因創建共產黨而被逮捕。綠黨是全球性環境保護主義政黨。 [编辑] 行政區劃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統治範圍包括臺灣島、澎湖列島、金門、馬祖及蘭嶼、綠島、龜山島、彭佳嶼、小琉球、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島嶼。 [编辑] 人權狀況[编辑] 政治權利第14條 第15條 第16條 第17條 第18條 [编辑] 新聞自由自1986年解嚴以來,台灣的新聞媒體已由原先國民黨的傳聲筒,演變成能對時政自由批評的「第四權」。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國際記者協會、自由之家等監督團體的2004年調查中,台灣的媒體享有世界上最高的新聞自由。(Mark Magnier, LA Times, 05/02/28) [编辑] 有關新聞自由的相關事件2005年8月,台灣新聞局對有線電視業者進行換發執照審查,結果有七家電視台因未通過審查而被撤照關台,其中包括一家新聞台「東森新聞S台」。此舉立即引起軒然大波:部份人士(特別是媒體人)認為這是政府抑制新聞自由的行為;另一部分則認為新聞台早已需要整頓,政府本應有所作為。 同年10月,新聞局對另一家電視台TVBS展開公司資產結構合法性的調查,該調查結果將會涉及TVBS的存續;由於時間敏感(同一周TVBS的政論節目「2100全民開講」揭發政府高雄捷運弊案的醜聞),媒體批評政府是有意要報復TVBS。 但是台灣媒體經常侵犯人權(詳見台灣媒體爭議),而許多媒體以新聞自由為藉口,合理化其破壞人權的行為。 [编辑] 外籍勞工、新移民、中国大陆居民權利雖然在法律上,在台灣工作的外國人都屬於外籍勞工,但一般所稱的外勞指的乃是從事較低階工作、體力勞動、或幫傭的外勞,他們大多來自生活條件較差的東南亞等地,與一般印象中從事美語教學或者管理階層工作的外國人不同。 有些人認為,外勞目前在台灣的遭遇是官方法令限制、雇主與仲介業者的剝削、社會的歧視三者的混合。官方法令的限制製造了雇主與仲介業者剝削外勞的溫床,而本地人在失業率偏高以及對外勞不瞭解的情況下,對其產生排擠的情緒。而這樣的情形必須透過修法保障更多外勞人權以及整個社會的教育來解決。 有些人認為,近年台灣晚婚或不婚化現象嚴重,又受傳統觀念「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等因素影響,未婚男性自國外尋找婚配對象亦成一社會現象。這些「台灣的媳婦」由出身國家的不同也被稱做「越南新娘」「印尼新娘」「大陆新娘」等等。她們與她們的第二代已成為構成台灣社會的族群之一,融入了台灣生活,被認為是『新台灣人』的一份子。她們對於台灣社會有很大的貢獻(因為統計數據表明,如果一個社會有許多男人找不到老婆,治安會明顯變差),但不可否認的有些外籍新娘確實因為家庭內暴力、夫方家庭的不諒解、或是因教育程度不及台灣一般水準而受到歧視等等,在身體心理上遭受到了痛苦。 [编辑] 参加的国际组织[编辑] 國際政治有關國際政治部份請參閱中華民國外交條目相關說明。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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