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一般指的是「1911年(含)以前出版的書,包括抄本、刻本」。具體而言,可以說是以印刷或書寫成「具有中國古典裝幀形式(如包背裝、線裝、蝴蝶裝等)、以研究中國古代傳統文化為主內容,並且用中國傳統著作方式進行著述的書籍」。
在《新中国古籍整理图书总目录》(長沙:岳麓書社,2007年)凡例中就古籍提出較完整定義:
(1) 1911年辛亥革命以前编撰出版的图书皆为古籍; (2)1911年以后至1919年“五四”运动以前或稍后一个时期编撰出版的图书,凡内容属于传统学术文化,采用传统著述方式,并具有古典装帧形式(一般为线装)的图书,亦视为古籍。